时间:2024-11-24 17:18
一、意外死亡后养老金领取流程是怎样的
1.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参保者有权获取其自身所缴纳的全部款项及其应享有的利息收益,即个人账户对应的权益。
2.若需提取这笔资金,市民只需提供与逝者具有亲属关系的人员的身份证件、户口簿,以及关于逝者的死亡证明或火化凭证,同时须携带养老保险手册或相关文件。
对于拥有单位的情况,用户可选择通过所在单位进行此类业务处理;
若无所属单位,则应前往当地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事宜。
3.当参保者在退休前不幸离世,如若生前供职于某个单位,那么遗属仍有机会通过该单位申请领取一定数额的丧葬费以及抚恤金;
然而,如果该人士在退休前尚未建立固定工作,那么便无法享有这项福利待遇。
4.当参保者在退休之后离开人世,他们生前所享受的个人账户余额(扣除已领取部分)将会被退还给家属,同时他们也有资格向社保部门申请相应金额的丧葬费用及抚恤金。
二、因病解除劳动关系需要赔偿吗
若员工因病无法继续履行其现有的工作职责或无法适应公司为其重新安排的岗位时,用人单位须在提前三十天向该员工正式发出书面通知,或者向其支付额外的一个月薪酬之后方可依法终止双方的劳务合同。然而,在此种状况之下,用人单位仍旧有义务向患病的员工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因病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的
劳动者法定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原工作和新任务,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书面告知或额外付一月工资可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按工作年限,满一年付一月工资,超六个月不满一年算一年,不满六个月付半月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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